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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同志们:
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乡镇街道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,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必要。这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,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,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。下面,我就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谈几点意见:
一、深化认识,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。矛盾纠纷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,是社会稳定的难题源头,也是关乎党和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。我们要牢固树立“发展是硬道理,稳定是硬任务”的政治意识,认真贯彻中央与省市委关于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部署,坚决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试金石。
二、构建体制机制,强化联防联控体系。要把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、综治信访等力量联合起来,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、民政、司法、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,定期召开协调会,形成权属明确、职责清晰、运转高效的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的多元调解格局。特别要将党组织、网格员、人民调解员、社工、志愿者等力量纳入联动机制中,实现日常排查、紧急响应、事后评估“闭环运行”。
三、坚持预防为主,把“化解在萌芽”作为着力点。矛盾要在萌芽期察觉、初始期处理,不让小事酿成大事。要组建矛盾排查小组,依托网格化管理、平安建设、“一村一约”民约机制等,把权属纠纷、低保养老、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隐患摸排清楚,精准制定化解措施。要实行矛盾分类分级管控,对于普遍性民政矛盾及时用人民调解解决,对风险性、敏感性矛盾及时移交专业渠道处理,确保“一事一清单、一人一方案、一案一报告”。
四、探索创新,落实调解工作新方法。要坚守人民调解“调解优先、法治保障”的原则,同时用好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、“枫桥经验”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。基层调解人员要学会“听、辩、讲、和”的技巧,真正做到换位思考、化纷暖心。对疑难复杂纠纷,可借助司法所、基层法院和社工组织共同研判处理,构建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的协同机制,增强化解效果。还可尝试线上远程调解,减少群众奔波、提高化解效率。
五、强化队伍建设,提升化解能力素质。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,对网格员、调解员、民政工作人员等开展轮训或集中培训,内容涵盖民事法律知识、心理疏导技能和政策法规解读。同时,通过实践跟岗实习、模拟调解等方式,让工作队伍在实战中提升调解能力。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团队和先进个人,要给予表彰和激励,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。
六、完善督导评估,确保工作有成效。建立动态监测机制,乡镇街道要按月报送排查数据、调解情况、群众满意度等工作“体检表”。由区委统一调度评估,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,对问题多、整改慢的地方要严肃通报,甚至问责。对成效明显、基础扎实、机制完善的单位要推广经验,并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。
七、坚持以案促改,不断优化治理体系。对调解失败、重复发生或涉及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,要有专题追责分析机制,查明短板原因,立即调整制度或机制,提升制度完善度。注重总结好的做法,将其固化为制度,推广至全区基层治理,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,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基层治理体系。
八、用好宣传引导和群众教育,凝聚社会共识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局域网、广播、公共公告栏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,发布调解典型案例、调解故事,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参与理解。开展法治教育与家风家教宣传,倡导合法有序表达诉求,让群众形成依法解纷、自治互助、自觉守法的良好风气。
同志们,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,任重道远。我们必须坚持政治站位不动摇、机制建设不放松、排查化解不打折、督导问责不软化,以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、更快速度推动化解工作走深走实。让广大群众在每一次调解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,让社会秩序更加平稳,让我们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。希望大家以本次会议为契机,统一思想、强化责任、勇于担当,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懈努力!
谢谢大家。
篇二
同志们:
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乡镇(街道)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,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具体行动,也是履行“为民解困、护民安民”职责的重要节点。近年来,随着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,民政领域中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多发、交叉复杂、迁移集聚等新态势,尤其低保、养老服务、殡葬管理、社区救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日益集中。我们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事关大局、影响稳定、体现民心的高度来抓,坚决做群众信赖的“守门人”。
要构建全域联动格局。乡镇(街道)要与综治、司法、公安、社工、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联动配合,成立由书记领衔的“民政领域化解工作小组”,明确分工、定期协调,建立信息共享、案件联办、结果反馈“三位一体”机制。网格、社工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要下沉一线,将纠纷线索及时收集、上报,形成“矛盾早发现、问题早响应、处理早见效”的工作闭环。
要守住土壤,做到预防为先。建立网格员和基层干部入户制度,主动走访困难户、留守老人,及时发现矛盾苗头。运用“枫桥经验”“浦江做法”等成熟经验,构建小事不出网格、小矛盾不上访、大问题可控化的运行机制。依托社区通报、村规民约等基础机制,将化解方案固化为工作流程、分类分级、销号管理。
要提升调解效能,运用多元方法。人民调解仍是首选路径,应推行“人民调解+行政协商+司法支持”联动模式,并借助新时代六尺巷等群众话语平台,还可探索远程调解、心理疏导、信访便利化等多样方式,让群众少跑腿,及时取得实际效果。重大或疑难纠纷,应及时请示基层法院、司法所介入,依法化解。
要提升专业水平,建设过硬队伍。集中组织调解员、民政干部、网格协管人员等多次业务培训,内容涵盖法律法规、心理干预、冲突管理、记录规范等,形成贴近群众、操作性强的“基础+实操”培训模式。对表现突出的调解组、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或政策倾斜,增强“学促用、用促学”的良性循环。
要增强监督评估,确保工作规范。各乡镇(街道)要建立月度报表、季度通报、年度评估体系,内容包含矛盾类型、排查量、处置率、群众满意度等。区委将组织暗访、实地督导,定期通报典型案例,对工作滞后、群众反应强烈的地方及时问责,确保责任压实、效果可查。
要坚持以案促改,治理机制不断完善。对于发生重大、典型、重复性纠纷的,应当进行专题分析,形成制度改进建议,纳入基层治理台账。对耽误处理、协作不到位、层层推诿造成恶果的党员干部应严肃问责,确保“治病”“治根”同抓。
要强化宣传引导,构建协同化治理氛围。利用新媒体、社区广播、微信群、服务大厅等多渠道,广泛宣传化解案例和典型调解员事迹,既推动全区学习,也树立可借鉴榜样。通过普及法律法规、家风建设、安全意识等公益宣传,增强群众依法解纷、协商解决的生活习惯。
同志们,民政领域的矛盾纠纷既是社会治理的试金石,也体现党组织的能力和为民初心。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“发展是硬道理,稳定是硬任务”,以更高的政治自觉、更密的工作网、更硬的整改措施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把稳定保障在源头,让群众的信访诉求都有地方、“群众说得出、镇村能化解、调解有温度、诉求有回应”,让和谐稳定成为公共空间的现实底色。希望全区各级切实担当,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感,用制度实效换取社会安宁,为实现“两个先行区”建设目标提供坚实和谐保障。
谢谢大家。